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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01-10 15:44|文章来源:省科协学会部

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

为广泛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反映湖北科技发展成就,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省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被推荐为十大科技进展: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

2.在技术研发或重大工程中,作出工艺、材料、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创新或改进,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

3.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或者生态效益的;

4.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进展。

被推荐的候选进展应在2023年度整年内取得,在湖北省境内完成,并声明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

如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

二、遴选渠道及名额

下列单位可以推荐科技进展候选成果:

1.省科协所属全省学会和省属高校科协。每家推荐1项。

2.省科协所属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每家推荐1项。

3.部属高校科协。每家推荐1-2项。

无合适成果,可以不推荐。

省科协综合推荐情况,征求相关院士意见,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发布十项科技进展。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由《2023年度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佐证材料组成。《推荐表》是遴选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以及做出的重要贡献;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利、参与或主持的科研项目、成果应用等相关实质性证明。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

省科协学会信息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推荐材料,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联系人:吕步月;联系电话:18810279035;电子邮箱:hbkxjjs@126.com;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座11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遴选是弘扬科学家精神,培育创新文化,推动湖北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的重要抓手。各学会和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所科协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严密组织实施。

(二)坚持工作原则。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遴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同时还须承担异议答复、配合调查等职责。

(三)严守学术诚信。被推荐科技进展主要完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3年度湖北十大科技进展推荐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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