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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协关于申报2023年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3-07-27 16:41|文章来源:省科协国际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武汉)、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湖北省海智(离岸创新)工作站:

为加强与海外华人科技团体和科技人才的联系,搭建海外人才回国工作、为国服务创新创业平台,推动我省海智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努力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海智力量。现就申报2023年海智计划项目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举办国际学术交流论坛活动。申报单位围绕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需求,以招才引智为目的,邀请海外院士专家开展国际学术交流论坛、峰会等活动。

(二)举办海外人才、技术和项目交流路演(竞赛)等相关活动。申报单位针对产业园区、企业、研发机构等招才引智需求,对接海外科技团体、海外创新驿站等,组织开展路演推介、对接洽谈,引荐海外人才项目创新创业,推动项目落地。

(三)在鄂中国科协海智基地和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开展的其他海智项目。

二、项目资助额度及履行期限

(一)资助额度

项目为部分资助,省科协对于入选项目视情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二)履行期限

资助项目须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申报资格

(一)申请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可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载体单位);

2.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武汉)、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湖北海智(离岸创新)工作站(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基地和工作站可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载体单位)。

    同一个单位申报2023年海智计划资助项目最多为1个。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已获得省科协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未按要求完成省科协往年资助或委托项目的。

四、申报评审流程

(一)遴选推荐。各申报单位对照项目设置内容,遴选推荐优秀海智项目,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专家评审。省科协国际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项目审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科协召开会议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签订资助合同。

五、经费拨付与使用要求

(一)入选单位接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10日内,须与省科协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并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省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进行拨付。

(二)资助经费需在项目申请书和资助合同中写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超标支出。资助经费需在资助合同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为资助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原则上禁止“以拨代支”。

六、绩效评估

(一)省科协负责对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二)项目结束30天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

七、申报方式及期限

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8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五份)报送省科协国际部,电子版发至邮箱:skxgjb@163.com。  

联系人:熊红星

联系电话:027-87270150 13720191898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

附件:《湖北省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书》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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