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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科协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的通知
2016-05-09 00:00|文章来源:

 鄂人社奖[2016]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省科协所属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直属基层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关于评选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7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我省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联合成立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名单见附件1)。

二、推荐方式

本次评选推荐工作采取差额推荐、优中选优、等额上报的方式进行。国家分配我省的推荐对象名额为:先进集体名额7个(含2个先进集体标兵),先进工作者名额22个(含2个先进工作者标兵)。

1.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原则上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直属基层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按照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原则,原则上不推荐处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确因工作突出需推荐的,须事先征得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意。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

2.请各地各单位于5月27日前报送初审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差额推荐、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将候选对象报全国科协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需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共同盖章;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直属基层科协需由挂靠单位和省科协机关有关部门共同盖章。

3、拟推荐上报的初审对象确定后,再另行通知公示、报送其他相关材料。

三、联系方式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董琦  吴承谦

联系电话:(027)87834148  87126068

电子邮件:hubeiquanyou@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九号省科协组织人事部503室

邮 编:430071
  

附件:

1: 湖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关于评选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可在中国科协网/组织人才/通知通告栏下载http://cast.org.cn/n17040442/n17041408/17139180.html

3.  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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