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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8-01 17:27|文章来源:省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农技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湖北省农技协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湖北省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湖北省科协根据中国农技协《关于开展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推荐

1、申报对象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省级农技协(联合会)、专委会、科技小院各省联盟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

2、申报程序。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通过自下而上逐级遴选推荐产生。县级组织开展县域申报工作,向地市级组织推荐不多于3个科普教育基地;地市级组织开展市域申报工作,向省科协推荐不多于5个科普教育基地。各地市级组织请8月10日前将《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以PDF或JPG格式发送至skxnjzx@163.com邮箱,同时报送申请表WORD版。

3、遴选推荐。8月20日前,湖北省科协将综合各市州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10个科普教育基地,经公示后,向中国农技协推荐。

二、有关要求

1、落实推荐责任。各推荐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地区、本专业领域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

2、严格认定标准。拟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各推荐单位,了解相关要求,对照《办法》改进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3、加强日常管理。中国农技协将对已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科普教育基地要接受中国农技协的统一领导,配合协会的部署开展活动,自觉接受工作考核,主动及时上报年度科普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湖北省农技协“2021-2025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附件4)请于8月10日前提交2022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计划,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skxnjzx@163.com。

三、联系人

湖北省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  淼

联系电话:027-87275345

附件:

1、中国农技协《关于开展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docx

2、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docx

3、2023-2027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表.docx

4、2021-2025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名单.docx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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