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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院校科协工作研究会
2022-10-14 15:49|文章来源:

湖北省高等院校科协工作研究会成立于1986年,是由湖北省内从事高等院校科协工作的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北省民政厅。学会现任第四届理事长为刘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碳达峰碳中和创新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秘书长为吴春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学技术发展院副院长)。

学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动员全省高校科技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业务范围:

(一)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三)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五)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全省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省级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有湖北特色的科技创新智库。 

(七) 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展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联 系 人:殷茵

联系电话:13407153086

电子邮箱:yinyin@cug.edu.cn

网  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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