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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湖北省特色产业科普基地项目的通知
2019-12-02 11:36|文章来源:省科协普及部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  

2018年、2019年我省相继实施了第一批、第二批共91个特色产业科普基地项目,在科普示范助推县域特色产业形成和发展上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省科协研究决定并报请省财政厅同意,现将2020年湖北省特色产业科普基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2020年湖北特色产业科普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在完善“六有”科普设施的基础上,要继续开展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研学、科技培训等工作。

2.加强科普网络信息化建设,建立特色科普基地网站和微信科普公众号,向乡镇、村幅射,打通科普最后一公里,把产业科普送到农户家、农民手中。为农民生产、农民增收服务。

3.加强科普内容建设。在广泛宣传本特色产业科普基地项目科普知识的基础上,充分挖掘社会热点科学知识、群众身边科学知识,拓宽科普知识宣传面,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服务。

二、遵循原则

1.湖北省特色产业科普基地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以及绩效评价必须严格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科协制发的《湖北省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规[2018]2号)和省科协制发《湖北省特色产业科普基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鄂科协办[2018]44号)的规定和要求。

2.根据《湖北省特色产业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对第一批、第二批湖北省特色产业科普基地项目2020年继续实施,并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3.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根据省科协聘请第三机构对第一批60个基地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优良、评价结果一般的基地分两个等次给予科普建设资金支持。

4.已实施的91个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实际建设标准及科普工作情况与申报计划不相符,或经营不善已经关停并转、不能正常发挥科普功能、违反资金使用要求且整改不达标的项目,不再继续给予科普资金支持。对有特殊原因须调整的基地,由市州科协提出调整报告,可新报替换原特色产业科普基地项目并说明替换理由(调整报告须县科协、县财政、市州科协盖章)。

三、申报要求  

1.2020年湖北省特色产科普基地项目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包括第一、第二批实施的项目)。已实施的第一批项目除网上申报外,每个项目还应根据2019年省科协聘请第三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报告整改情况及整改效果等材料(材料须由县级科协盖章上传)。

2.对调整更换项目,申报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要按照湖北省特色产业科普基地的相关要求,结合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基础条件建设和科普工作实绩,严格申报程序,择优推荐申报,并辖区范围内进行5天公示。

3.湖北省特色产业科普基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书面材料。申报《湖北省特色产业科普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盖章和图片部分须扫描上网。网址: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科普示范项目”,申报截止关网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联系人:宋声明;联系电话:027-87123442。申报网络服务电话:027-87813803。

4.请各地严守申报时间,对逾期未在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纳入2020年湖北省特色产业科普基地实施项目。

附: 湖北省特色产业科普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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