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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部2020年工作要点
2020-05-29 15:17|文章来源:省科协办公室


一、进一步强化预决算执行与管理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建立预算调整审批制度,严格预算调整行为,预算调整超过10万元或新增项目预算的,需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于会议、培训等易超预算、超标准执行的项目,严格执行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和年度会议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同时着力推行预算执行事前审核,项目实施前,由计财部对部门编制的项目执行预算进行审核,通过后付诸实施。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编制《2020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控制表》,汇总形成《省科协2020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控制表》,报党组研究确定后实施。定期通报各部门(单位)预算进度执行情况,对执行滞后部门(单位)进行督办提醒,确保2020年省科协预算执行依照省科协党组及省财政厅要求有序推进。

三是严格决算结果审核公示。对部门决算认真进行审核,形成规范决算报告并予以公示,审核时,除对决算情况进行审核外,对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对下转移支付情况等均要进行严格审核。适度提前审核时间,确保决算信息依法准时公示。

四是积极争取财政部门资金支持。针对拨款收入减少,实有资金枯竭,资金压力日益增大的问题,将积极向省财政部门报告情况,谋求支持。提早谋划2021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统筹财政拨款资金、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资金、结转结余资金以及实拨资金账户资金,合理进行资金分配,确保省科协各项事业开展均能得到相应资金支持。

二、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

一是实行单位财务报销电子化管理。根据财政厅统一部署,开始使用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公务平台“公务之家”,以及与“公务之家”、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衔接的预算单位财务报销系统,逐步实现公务行为事前审批、事后审核、款项支付以及凭证存储的全电子化、网络化管理,提高单位财务支出行为的透明度。

二是加强单位项目支出规范化管理。参照财政厅制定的公务报销审批模板以及公务报销审批流程,结合省科协具体情况,对省科协各类项目支出的审批单据、审批流程进行明确,逐步实现项目支出标准化管理。财务报销电子化后,各监督部门可随时开展监督检查,为适应新形势,将进一步严格财务支出审核,坚决拒绝不合规费用支出,严格支出审批手续、报销附件等相关要求。

三是强化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在单位内部控制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查找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针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分配、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细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关键控制节点和风险评估要求,提高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和财务监督管理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9〕10号)要求,从2020年起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将省科协全部预算收支(包括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绩效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管理部门主体责任,开展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手段,逐步建立省科协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省科协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财务部门职能监督职责。完善省科协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由机关纪委、计财部组成财务监督检查工作专班,每季度对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检查,年底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根据省纪委监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不定期对有关工作事项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指导。发挥“省科协系统财务管理服务岗”作用,解答机关部门及事业单位在财务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指导事业单位参与科协系统财务报表编制、预算编制、决算核算、数据统计、项目申报、内控建设等相关工作。每季度召开省科协财务工作交流研讨会,宣传政策规定,提出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交流,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省科协专兼职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

在2019年推进政府采购专业化运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与各政府采购专业机构合作,让这些机构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案制定、活动执行、公示备案等方面提供全流程服务,推动省科协政府采购更加规范化运作。着力解决审计中反映的采购备案日期超规定时限,采购验收手续不完备,采购合同不规范等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及做好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

进一步加大省科协应收应付账款处置力度,争取在2020年对可处置的应收应付账款处理完毕,继续推进原科普大篷车资产处置工作,力争在2020年完成。根据财政厅要求,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包括进行资产清查盘点、清理登记待核实资产、计提资产折旧、完善月报编制等。

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积极投身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一是做好党员干部先锋队和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支部党员参加科协防控疫情党员干部先锋队,根据社区工作需求,赴梅苑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委要求,支部党员下沉至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志愿服务,开展小区值守、楼栋管理、居民体温监测、物资采购分发、孤寡老人照顾等相关工作。

二是做好疫情期间的物资经费保障工作。在统筹调度资金的基础上,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积极主动对接银行,确保疫情期间支付业务正常开展,确保防护、消毒物资采购的经费保障工作按时、足额到位。

七、全面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及企业科协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全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贯彻落实《省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要求,继续大力支持各市州科协牵线搭桥,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根据建站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站的建站要求和建站流程。

二是进一步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动态管理。制定完善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把好建站关,加强监督管理,健全退出机制,确保工作站规范管理、有效运行、发挥作用。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作站认证考核,对协议到期,企业、专家提出注销的,工作站名存实亡,不能发挥作用的,坚决予以注销。将工作站运作情况与市州申报工作相结合,对工作站整体运行情况不佳的市州,在工作站申报审批上进一步严格。

三是开展院士工作站摸底甄别及相关处理工作。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士工作站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全省院士工作站情况摸底和甄别处理,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不符合建站条件、无实质性工作、管理不善的工作站予以取消,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八、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系统决算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尤其是在保证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上下功夫,力争编印出更具权威性的《2019年湖北省科协事业发展公报》。着力做好全省科协系统2019年度决算数据统计以及省科协十四五(2021-2015)规划编制工作。

九、进一步做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和援疆援藏工作

与农技中心一道,抓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尤其是精准扶贫小分队相关工作。力求扶贫工作凸显科协特色,取得显著成效。着力做好援疆援藏工作。安排赴西藏山南市进行调研,了解受援地区实际需求和援助项目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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