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从校门到“牢门”,他们经历了什么?----四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带来的警示

坐在写字楼里,动动手指、敲敲键盘,收入可观且自由,这恐怕是很多毕业生理想中的工作。

又是一年就业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毕业生求职心切、安全防范和法律意识不强等弱点,在全国范围内引诱大学生落入犯罪圈套,充当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以为从此走上“人生巅峰”,殊不知,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让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党中央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国家未来。

迈好第一步,走稳就业路,法治是坚强后盾。大学生求职诈骗案有哪些特点?如何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筑牢就业反诈防线,全社会需要从哪些方面发力?对此,本文以四起典型案例为例,进行深入剖析。

设局——打出“躺平式”高收入招聘幌子

“经理职务,每月8000至10000元不等,有业绩提成。”

2019年4月,出现在某招聘网站上的一则信息吸引了大学生黄某的注意。

“这就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工作啊!”顾不上多想,黄某立即与这家位于广州的公司联系,并成功“入职”。

“小伙伴们,今天福利大放送,投资老师即将开设股票投资讲堂,很多人在他的指导下月入百万。这样难遇的专家指导机会免费实现。”

工作期间,黄某每天操作五六个手机,在100多个微信群里转发上面的固定话术,吹捧老师,引导客户在比特币、神话币等网站进行投资。第一个月就轻轻松松领了8000元工资。

彼时,黄某还不知道,这家“高薪”企业是李某某、苏某某等人成立的跨国电信网络诈骗集团。2018年以来,他们先后招募了包含黄某等6名大学生在内的40余人,在境内及东南亚等地诈骗被害人逾500人,诈骗金额逾1.4亿元。

最终,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等6人三年六个月至十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毕业后的第一年,是大学生的“人生脆弱期”,“高收入”无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2019年10月29日凌晨1时左右,在警车护卫下,8辆大巴车行驶在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随着119名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从境外押解回国,涉及全国多地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成功告破。

直到警方找上门的那一刻,大学生刘某才如梦初醒。

一年前,刘某刚刚大学毕业,经朋友介绍来到西安某证券公司上班。三个月后,公司负责人找到刘某,通知他去国外上班,承诺每月底薪8000元,业绩好有提成。

想想自己当时每月2000多元的工资,刘某心动了。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至11月间,被告人沙某等共谋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指使团伙先后招募包括刘某等8名高校毕业生共23人,出境至国外的诈骗窝点,先后骗取被害人人民币784.2万余元。

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亭湖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沙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为什么在骗子面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失去了应有的判断力?

“除了招聘信息具有迷惑性外,部分受害人存在的急于求成、爱慕虚荣、好逸恶劳等心理,也是这类诈骗屡屡得逞的重要原因。”案件承办法官、西充法院刑庭庭长杨红清分析说。

在案件承办人、亭湖区法院法官张佳看来,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阅历浅薄,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不强,对于求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不能准确地分析判断,一定程度上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从审判实践来看,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参与者以年轻人居多,招聘方式既有线上也有线下。线上招聘主要通过‘58同城’‘抖音’‘百度’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线下招聘主要是通过同学、朋友等熟人介绍进行。”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法官朱东林在办案中发现,大学生社会经历较少,在求职过程中,往往表现出思想较为单纯、防范意识薄弱、猎奇心较重、急于求成等特点,极易成为犯罪团伙的“招聘对象”。

入局——客户、业务员、助理、讲师……一人扮演多个角色

“看到好多群友炫耀跟着老师投资赚了大钱,我很心动,却不知不觉落入了陷阱。”2020年初,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骗。

沈某加入的是一个名为“安邦系人气网总决赛”的微信群。在该投资理财群里,有金融投资领域的老师推荐数字货币课程,有群友交流赚钱经验,还有事无巨细的客服人员详解投资流程……

一个月后,信以为真的沈某购买了36.5万元数字货币。但是45天锁仓期后,沈某试图提现却发现操作失败,自己也被微信群拉黑。
2020年3月,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破获了这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经查,2019年6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程某在国内招募100余人至东南亚某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中以网络招聘为幌子招募刚毕业的大学生共计15人。截至案发,该诈骗集团共骗取155名被害人人民币4100万余元。

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0月21日,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程某等9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在程某的授意下,涉案人员被有组织地划分为召集人、总管、后勤保障、组长、小组长、组员等若干角色,形成了大大小小近20个诈骗小组。”案件承办法官、南太湖新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王晓翔介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为有组织的团伙作案,分工精细化、产业化,诈骗模式可复制,诈骗模块可分包,迷惑性强,被害人难以识别。

一样的“配方”,相同的套路。2018年,张某等18名毕业不久的大学生陷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他们分别假扮“水军”、投资经验丰富的“老师”等角色,由“老师”推荐股票,“水军”鼓吹“老师”,在QQ群、微信群相互配合,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诈骗钱财。

华蓥法院于2021年12月14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某等被告人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念之差,刚出校门就进“牢门”。反思从业经历,这些大学生对于自己的诈骗行为不是没有发觉。比如黄某,在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公司提供的“话术”内容并不真实,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犯法。然而,心存侥幸的他因利益驱使,还是选择留了下来。

发觉自己误入“陷阱”后,求职者该如何正当维护自己的权利?

“吸粉引流、做流水、刷信誉、帮助转账汇款等多为诈骗辅助行为。”王晓翔法官提醒,如果从事相关工作,一定要保持警惕。一旦发现涉及诈骗,要立即悬崖勒马并及时报案,切忌抱有侥幸心理。

在杨红清的办案经历中,大学生除被骗参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外,也有参与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犯罪的案件,“无论是什么工作,一旦发现自己误入诈骗组织,应当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报警或者通过亲属、朋友报警,及时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

破局——骗子得手,何处失守?

初入社会本该意气风发的年华,却因求职就业不慎误入犯罪歧途,着实令人惋惜。

如何提高防范意识,在求职过程中避免“入坑”?朱东林法官给出了两条指南:首先,大学生要对招聘信息的真实性仔细核对,提前通过官方网站了解招聘公司的相关情况、应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也可以向同学、朋友、老师等多方请教。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弃绝急于求成、一步登天的心态,客观、理性地看待就业选择,对自身能力作出合理评估,尤其要警惕涉缅甸等境外招聘。

“实践中,很多诈骗团伙往往不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现金发放工资,使用假名等方式逃避侦查打击。”张佳法官介绍,这也是辨别招聘单位是否存在风险的重要依据。

围绕大学生如何提高就业安全法律意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熊秋红告诫,要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关注国家反诈中心APP、“96110”预警劝阻专线、“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等网络反诈系统,提高识别能力,同时还要保护好个人信息,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成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的针对目标。

采访中,办案法官、法学专家和律师纷纷表示,一方面要营造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要从深层次的社会、制度层面上寻找原因,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铲除诈骗滋生的土壤。

“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大学生被骗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对其本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也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稳定风险。”江苏知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薛兴源建议,加强反诈宣传,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高校应不断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工作。”张佳法官发觉,高校在强调面试求职技巧的同时,指导学生辨别招聘信息真伪,让毕业生能够充分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危害性和隐蔽性,切实筑牢就业安全屏障,非常重要。

散布虚假招聘信息是诈骗团伙头目招募成员的重要方式。朱东林法官关注到加强对网络招聘平台监管力度的必要性,“严厉打击在招聘环节中的不良企业及个人,营造健康的求职招聘环境”。

杨红清法官认为,应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助推相关部门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助力全民反诈。

“建议有关部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规范个人信息处理等方式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联动机制。”熊秋红教授表示。

就业,人生的新起点。越是关键时刻越要擦亮双眼,避开各种“陷阱”。如此,才能顺利完成“求职”这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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